您的位置:首页 >智能 >

公证处在哪里(死后继承公证太麻烦了)

时间:2023-01-01 08:31:23 来源:[db:来源]

  近日网友“月清花入梦”问政:

  我90岁的父亲2020年12月16日突然去世,没留遗嘱。留下的房子5个子女,一致想出售。需要公证,那么需要我们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呢?父亲的档案材料记录不全,我们这些子女早已成家不和老父在一个户口上,如何证明我们和父亲的关系?还有需要开爷爷奶奶死亡证明么?给您添麻烦了,先谢谢您了。

  市司法局回复如下:

  您好!关于您的问题,您需要办理继承公证,提供的材料如下:1、身份证、户口簿;2、死者和配偶的结婚证;(如无结婚证,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原配夫妻证明);3、死者及其父母的死亡证明(综合死者的年龄及档案中是否有记载,可以提供两名证人进行证实);4、死者的档案材料及子女的档案材料(如材料不全,需提供原始的户籍底档);5、财产证明。具体情况请拨打公证处电话0459-6373621、6377821

 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:http://wz.dqdaily.com/wlwz/2021-05-20/144904.html

  问政热线:6666669


郑重声明: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;如有侵权、违规,可直接反馈本站,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。